二十年前在美國中北部唸過一陣子書, 當時某堂課的敎授在班上做了一個活動, 讓全班同學排成橫排站在教室後面, 老師詢問大家許多生活上的瑣碎問題, 每個題目答"是"的同學, 可以向前走一步.
所有題目, 都是一些諸如, "你可不可以很容易的買到跟自己眼睛顏色相合的化妝品?", "你能不能在市場上買到自己吃慣的食物?", "你是否能夠輕易的找到跟自己膚色相同的OK綳?", 的日常小事.
活動結束時, 全班同學錯落的四處站著, 最前面的是白人同學, 幾乎完全沒有怎麼移動的, 是我跟另一個日本同學, 然後在大家有點警醒的善念裡, 老師慢慢的告訴了我們弱勢族群(小眾人口)的意義.
於是這成為我人生中剎那成永恆的一個時刻, "這個人能不能自在的活著", 成為我願意為誰多做一點的標準.
多年以後我的女兒再度成為弱勢, 而我對自己, 對她, 對社會的期待, 並沒有太大的改變, 我希望我們都能多做一點, 讓大家都能自在, 其中(將)做的最多的, 是的, 你沒有猜錯, 我想應該會是女兒.
這也是我難耐許多紀錄片的原因, 我並不認為直白的拍出什麼別人難以直視的內容, 就叫做殘酷, 因為你我都知道社會比這, 何止殘忍十倍? 我認為殘酷的事, 是遺忘掉弱勢者本人的努力, 而以看似超然的態度, 敘述某個社會上稀少, 且與己無涉的故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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